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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货款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05


李某伙同肖某冒充某化建公司委托代理人和经理,去年10月与钟某达成了购销60吨硅铁的口头协议。同年12月12日,李某用化建公司提供的工矿新产品购销合同与钟某签订了书面合同。12月23日,钟某按合同要求将60吨硅铁发至火车站后,李某将货物销售,没有支付货款,而是隐瞒

  李某伙同肖某冒充某化建公司人和经理,去年10月与钟某达成了购销60吨硅铁的口头协议。同年12月12日,李某用化建公司提供的工矿新产品与钟某签订了书面合同。12月23日,钟某按合同要求将60吨硅铁发至火车站后,李某将货物销售,没有支付货款,而是隐瞒收入并予以挥霍。钟某多次催要货款无果。李某的行为是民事欺诈,还是已经构成呢?钟某不知道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是向公安机关以的名义报案呢。

  法:

  合同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他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它同样具有普通的一般特征。采用欺骗方法使他人上当受骗后“自愿”交付财物,是所有诈骗犯罪客观方面的共同特征。合同诈骗犯罪不同于普通诈骗犯罪,它的性质及它所造成的危害较普通诈骗犯罪更为严重。

  综合以上内容,可以判断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钟某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自己家的房子忽然有一天变成了别人的,这天降的“冤案”让房主马老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禁发问:谁卖了我的房子?家住阜新市海州区马家店的马老伯和老伴就遇到了这样蹊跷的事儿,一陌生男子拿着一张白纸黑字的找上门,让他们尽快从房内搬出。合同上的卖房人名字马老伯认得,卖房子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儿媳”。

  借出去的房子突然易主

  马老伯和老伴在马家店有一处40多平方米的住房。1997年的时候,考虑新婚的儿子没房住,就把房子腾出来让他们住,老两口反倒在外面过起了租房的日子。可两位老人万万没想到,好心把房子让给儿子住,这一让竟然给让没了。

  2006年7月的一天,马老伯到儿子家看孙女,正当一家人团聚之时,忽然一陌生男子敲响了房门。该陌生男子自称姓吴,进门就说:这房子不租你们了,赶紧搬走!

  “你说什么,这是我们的房子,你让我们搬哪儿去?”马老伯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房子是我去年买的,一直租给这家的,房租不按时给,我不租了!赶紧搬走!”“这是我的房子,我根本就没卖过,你说房子卖你了,你有啥证据?”马老伯十分愤怒。“那你们看,这是《卖房协议书》,还有房款收条,白纸黑字的,你们还想耍赖啊!”说着,吴某从兜里掏出了“证据”。看着吴某手中的证据,马老伯目瞪口呆,《卖房协议书上》写得清清楚楚,这套房子以3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而卖房人和收款人写的都是“刘凤”的名字。

  房子是一个叫刘凤的人卖的,而这刘凤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儿媳妇”。

  稀里糊涂签字上了当

  尽管白纸黑字,可马老伯还是不能相信眼前的事实,更不能让他接受的是:儿子告诉他,自己和刘凤早在1998年就了,只不过经常在一起。刘凤是怎么把房子卖的呢?马老伯想来想去,忽然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件事儿。

  2005年1月的一天,“儿媳妇”刘凤找到在外租房的马老伯和老伴:“妈、爸,我同别人借点钱做点买卖,想拿房照得你俩签字。”“你借钱用我们签什么字?”马老伯不置可否。“人家说房照是你们的,你们不签字就不能作抵押,钱也就不能借给我了!我手头现在有一个能赚大钱的买卖,就是缺点周转资金,要是借不来钱,这个买卖就彻底黄了……”听刘凤这么一说,老两口一想不就是一个签字的事儿吗,签就签吧。随后刘凤打车将他们拉到了房产交易大厅。在一张桌子前,按着刘凤的授意,老两口也没看签字的内容就在两张单子上签上了名字。

  原来就是这么一次稀里糊涂的签字,轻而易举让“儿媳”把房子卖了。更可气的是,她早不是儿媳了啊!马老伯越想越气,儿子怎么摊上了一个这样的媳妇儿呢?老两口决定:爱咋咋地,不搬!

  卖房“儿媳”终成被告

  卖完“公婆”的房子后,刘凤揣着36000块钱玩儿起了失踪。而吴某因为迟迟要不到房子,找刘凤又找不着,最后向警方报了案。经过调查,警方认为在卖房过程中,刘凤涉嫌合同诈骗。2008年9月末,刘凤被。

  2008年年末,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查明法院认定,被告人刘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被告的亲属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对被告刘凤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凤3年,3年,并处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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