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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设监理合同?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05


所谓建设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监理单位签订的,为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监理是合同法中的新生事物,为了正确理解适用,通常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

    所谓建设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监理单位签订的,为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监理是合同法中的新生事物,为了正确理解适用,通常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2)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监理业务;

      (3)工程建筑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实施监理;

      (4)建筑监理单位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或者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发生经营性业务关系;

      (5)监理单位有权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认为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6)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7)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牟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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