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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解除权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解除权 下列情形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解除权

      下列情形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不合格,承诺人拒绝修复的;

      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承包人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三种情形:

      1、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以上三种情形下,承包人解除权的行使,还须具备以下条件: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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