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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中勘察人、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05
建筑工程合同中勘察人、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依《合同法》第280条规定,勘察人、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1、继续完善或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发生上述违约行为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重新约定勘察、设计完成和提交的时间,勘察人、设计人仍然应当继续完善或完成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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