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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的表见代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05


【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的表见代理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

  【】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的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机场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用人失察、对其高级管理人员监管不力,属于单位具有明显过错的具体表现。

  二、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该有效,被代理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与相对人之间的。但如果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合同依法为,在此情况下不应适用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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