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400-183-6969

买卖合同

团队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买卖合同 >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原创)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05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 在景德镇市 路 号的商品房(毛坯房)一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拥有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 在景德镇市 号的商品房(毛坯房)一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拥有全部产权并有权进行处置。

    第二条 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后5日内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

    第三条 与房屋买卖及过户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及土地过户费用等),无论法律、法规规定是由出卖方还是购买方承担,乙方均自愿承担,否则甲方有权退还房款收回房屋,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到景德镇市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

    第五条 甲方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元、水电煤气立户费 元,乙方应当与购房款同时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签订合同日期: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民革景德镇市委会副主委

    政协景德镇市委员会常委

    景德镇首席

    江西景德副主任

    联系电话:13707981937

    Email:s7908@126.com



上一篇: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件的处理方法

下一篇:不同买卖合同产品质量异议的认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