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MORE>>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是:
买卖合同 >
路货买卖标的物概念及风险转移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05
路货买卖是指标的物已在运输途中,出卖人寻找买方,出卖在途的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运输途中的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这样规定是因为路货买卖基本上是交付单据,在订立合同时,出卖
下一篇:买卖合同品种、质量存在瑕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