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20-11-06
北京的哥季师傅这几天特别郁闷。由于身体原因,上个月他向公司提出了提前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倒是爽快,答应解约,但季师傅必须交纳违约金两万元后方可走人。因为,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有规定。 1999年12月,下岗在家一年多的季师傅与北京某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劳动合
北京“的哥”季师傅这几天特别郁闷。由于身体原因,上个月他向公司提出了提前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倒是爽快,答应解约,但季师傅必须交纳违约金两万元后方可走人。因为,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有规定。
1999年12月,下岗在家一年多的季师傅与北京某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按照合同规定,他向公司交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
但让季师傅没想到的是,“这一行竞争太激烈了,每天起早贪黑地干十几个小时,有时连公司的份儿钱(承包费)也挣不出来”。现在,自己累得一身病,想退出“的哥”队伍,却发现当初缴纳的5万元保证金被公司套住了。
他拿出与公司签订的文本,上面有这样的条款:“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
但合同同时又规定:“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公司将按合同已期标准扣除保证金。6至12个月,5000元至1万元;13至24个月,1至2万元;25至36个月,2至3万元;3年以上根据车辆实际检验情况酌情扣除。”合同还规定,公司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最高赔偿只有5000元。
记者注意到,从上述合同看,司机想解除合同时,要扣除保证金;司机交不上份儿钱,公司也会从保证金里扣。而且,扣保证金的同时,还要收滞纳金。这种滞纳金,据说公司也可以很方便地从保证金中扣除。
季师傅的合同中便有这样的条款:“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金,甲方从营运收入保证金中扣除;超过一日加收10%滞纳金,超过5日加收50%滞纳金,超过30日公司解除本合同。”
记者还发现,相当数量的公司规定,司机每个月的承包费必须预交。
季师傅说,自己现在是度日如年,“公司把保证金定得这么高,不退挣不了钱,退出损失更大,真是干不干都难受”。
像季师傅这样的“的哥”并不少。
4月5日中午,北京北方出租汽车公司旁边的一个小饭馆里,家住通州区的宋师傅和他的双班搭档正在为能够从公司安全解套而庆祝。
去年4月13日,他们与北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用工合同。当时,两人共向公司交了6万元保证金,月份钱是5400元(夏利车)。
可宋师傅说,离还有一个星期,公司就通知要找下家,这几天必须随叫随到,以便新承包人看车。
宋师傅对公司提前一个星期解除合同敢怒不敢言:“6万元保证金在公司手里,还敢不听话?可为什么提前一个星期把车交给下家,份儿钱还要我照交?”
但宋师傅还是很庆幸,“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顺利地退出了!”
针对这些合同中司机认为明显不平等的问题,记者采访一些出租车公司,得到的答复大多是:双方签订的《运营任务承包合同》,是由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监制的;而《劳动合同》是北京市劳动局制作的格式合同,怎么会有问题?而且签合同时,司机并没反对,他们当初干吗去了?
而对于保证金过高,多数公司解释:如果收得太少,司机没有风险意识,把车开跑卖了,公司怎么办?
据悉,由于现在出租车生意越来越难做,很多公司在北京市内难以招到司机,导致目前大部分司机来自北京郊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公司最希望的是每辆车每分钟都在运营,所以,有时候就不得不放宽招聘条件。招聘时,缺乏严格考核,又怕到时出问题,所以,要求司机事先交纳数量可观的保证金,便成了公司保证收益的便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