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优先权

来源:admin 时间:2020-11-05

对于《合同法》第286条所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学界称谓不一,有的称之为“法定抵押权”,有人称为“留置权”,也有称为“优先权”。依笔者之见,此条应属“建设工程优先权”之规定。其一,此项权利不符合我国现行法上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基本特征和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