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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范本 施工合同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 承包人(全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施工合同范本施工合同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承包人(全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工程工程地点:梧州市财经学校对面工程内容: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土建、水电安工程,本项目工程为7层-9层框架结构,全部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土建、水电安工程,承包范围其中包括:基础、承台及承台以上的主体工程、砌砖、批灰外墙、装饰、门窗、化粪池、散水坡、避雷工程、消防、排水、绿化、小区道路等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不包括水电安工程及避雷、消防、桩基检测检验、验收等费用。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6年5月1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竣工日期:2007年5月1日合同工期总工作日历天数365天。(不包括桩基础试桩、增加工程、顺延工期)四、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五、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万元 。 ¥:1800万元,合同价款按合同专用条款23.1至23.4款。六、组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通知书3、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双方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时间:2005 年4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广西梧州市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发包人: (公章)住所::委托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日期:承包人: (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日期: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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