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约定不明如何解决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来源:admin 时间:2020-11-05

《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则依照《合同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如果在如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形下,则风险不必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