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怎么追究违约责任

来源:admin 时间:2020-11-05

案例: 交易后迟迟不过户,卖方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罗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卖方张女士在合同中约定(yueding)了房价款、付款时间、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相关交易条款都有明确约定(yueding)。可是,在张女士收到了全部房款、也把房子也交付给罗先生后,却又感觉房价偏

案例: 交易后迟迟不过户,卖方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罗先生购买了一套,与卖方张女士在合同中约定(yueding)了房价款、付款时间、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相关交易条款都有明确约定(yueding)。可是,在张女士收到了全部房款、也把房子也交付给罗先生后,却又感觉房价偏

  案例:交易后迟迟不过户,卖方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罗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卖方张女士在合同中约定(yueding)了房价款、付款时间、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相关交易条款都有明确约定(yueding)。可是,在张女士收到了全部房款、也把房子也交付给罗先生后,却又感觉房价偏低亏了。

  张女士想涨价,罗先生却不干,说合同又有明确约定,不是说改就改的。房子已经交付了,想反悔也不好办,张女士一想,干脆我不配合你办理过户手续,给你制造此麻烦,看你怎么办!

  这下罗先生可就急了,因为他的购房款是向亲友们借的,原本想房子过户到他名下后用房子办理贷款,然后还钱给亲友的。房子不过户到他名下,就无法办理贷款。罗先生找张女士交涉多次,说咱们合同上对过户时间有明确约定,现在早就过期了,你为什么不履行?可不管罗先生怎么说,张女士就是不配合他办理过户手续,还说我违约又怎么样?你能让我承担什么责任?

  罗先生带着合同找律师去咨询,准备张女士,律师看过合同帮罗先生进行了分析,这下儿,罗先才明白为什么张女士这么有恃无恐。原来双方在合同中虽然明确约定了过户时间,但却没有约定延期或拒不过户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按法律规定,对于张女士不如约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罗先生可以提起两项诉讼请求:一个是要求过户;另一个是要求张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只要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张女士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应该不成问题。但是怎么承担违约责任呢?在没有约定标准的情况下,罗先生可以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可怎么证明不按期过户给罗先生造成什么实际损失呢?以目前的情况看,基本上无法证明实际损失数额。

  张女士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她知道她的违约行为虽然给罗先生造成了实际的麻烦,但是罗先生却很难让张女士赔偿他什么损失。所以,她才借着不予过户为难罗先生,想借此让罗先生就范,同意增加房价。

  现在罗先生有两个选择:要么就是多给些钱,让张女士得惩,尽快办理过户;要么就是到法院起诉张女士,也可以办理过户,但诉讼是需要时间的,恐怕要再浪费几个月。

  想来想去,罗先生还是选择到法院起诉张女士,就算多费些时间也不能让这种不诚信的违约者得惩,法院最张支持了罗先生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但确实没有判决张女士给什么赔偿。

  罗先生之所以会遇到这样的麻烦,就是因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预见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更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有针对性的违约条款,那么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有哪些经常出现的违约行为,又应该如何应对呢?

  律师提示: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但有时1、2、4、5这几种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比如买家逾期付款和卖家逾期交房都属于逾期的违约责任,但如果逾期的时间太长,守约方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起诉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胜诉后有时也是问题,与其如此,有时守约方不妨选择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但如果违约方只是逾期,并无证据表示根本不履行,有时守约方想根据逾期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也会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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