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合同效力的判定规则

来源:admin 时间:2020-11-05

案情简介 2002年马某以11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处上海某小区的预售商品房,2003年7月,马某以158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出售给张某,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约定,签约当日由张某先支付总房价的50%,马某将房屋交付给张某,余款由张某在60天内支付,支付余款当天双方共同至房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