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如何接收或拒收多交的货物?

来源:admin 时间:2020-11-05

根据《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方可以接受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方接受多交部分的,按照原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妥善保管多交部分的标的物。 在买方代为保管标的物时,保管费由出卖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