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规定检验条款 品质争议引起货款纠纷

来源:admin 时间:2020-11-05

我国甲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乙公司,分别于2003年4月26日、2003年9月2日和9月20日订立3份售货确认书,由甲公司向印尼乙公司出售T恤衫、背心等纺织品,3份确认书的总金额为91.2141万美元,约定付款方式为D/A90天。上述确认书签订后,甲公司按合约全面地履行了供货义务,而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