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可直接证明标的物价款

来源:admin 时间:2020-11-05

买卖合同可直接证明标的物价款 【案情】 2006年3月,原告卖给被告纸板生产线一条,合同约定价款为1065000元,被告已给付货款970000元。2007年5月7日,原告给被告开具了数量为1、单位为条、价税合计为970000元的增值税发票一份。原告根据买卖合同要求被告偿付剩余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