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20-11-05
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责任。在标的物迟延交付是由买受人违约等原因造成的情况下,如果仍然坚持本法前条所规定的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起转移,则显然对出卖人是不公平的。因为他已经为标的物的交付做好准备,标
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责任。在标的物迟延交付是由买受人违约等原因造成的情况下,如果仍然坚持本法前条所规定的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起转移,则显然对出卖人是不公平的。因为他已经为标的物的交付做好准备,标的物已处于可交付的状态,而买受人则违反了及时接收标的物的合同义务。
太远合同律师网
地址:北京东城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
执业律所: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426037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