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子女们翻旧账:老人15年间的存款被取走了,是不是谁偷偷拿的?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却说证据不足。这类家庭纠纷,败诉的症结在哪?
案情回顾
竺某与仲某系夫妻,育有竺某1等四名子女。老人名下曾有一处住房,即一号房屋,已由继承人协商处理完毕。本案争议的是竺某生前十余年间的银行存款。
父亲竺某去世后,部分子女发现老人银行账户在其生前多年间陆续被支取,累计金额较大,遂起诉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主张其擅自支取父亲存款,要求将支取款项作为遗产分割或返还。
被告方否认擅自支取,称相关款项均用于老人日常生活、医疗支出,且老人神志清醒时自行支配。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擅自支取、侵占老人存款的行为。
法院怎么判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竺某生前银行账户的支取,不能当然推定为某一子女擅自支取或侵占;原告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侵害被继承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返还存款并作为遗产分割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律师深度解读
1.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认为其他继承人擅自支取被继承人存款的一方,必须拿出银行流水、取款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仅凭猜测和怀疑无法胜诉。
2.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经手老人存款支取,实践中多被推定为经老人同意用于共同生活开支,除非有相反证据。老人去世后事后再翻旧账,举证难度很大。
3. 查明存款去向需要银行流水。继承人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逐笔核对支取时间、金额、用途,与老人就医、生活开支的时间线对照。
4. 若确有证据证明某继承人隐匿、侵吞被继承人生前财产,可以主张其少分或不分遗产;但本案原告的证据未达到证明标准。
5. 老人晚年由子女代管钱财的家庭,建议保留代管期间的收支记录,重大支出让老人签字确认或留存说明,既保护老人,也保护代管的子女。
律师提示
本案的处理结果,取决于证据能否把关键事实固定下来。存款类遗产纠纷的关键是证据。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遗嘱与遗赠的效力争议,最终要落到形式要件与真实意思两层上。靳双权律师长期办理遗嘱继承纠纷,熟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各类遗嘱的审查要点,习惯从遗嘱原件、见证人、笔迹鉴定与老人生前的言谈记录四方面还原真实意思。他曾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卫视《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长期关注再婚家庭的财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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