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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住房没产权证,法院按份分使用权|2026年北京遗产继承律师靳双权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6-10-29


引言

父亲购买了军队住房,却因政策原因始终没能办下产权证。这样的房子算不算遗产、能不能分割?本案中,法院认定房屋使用权可按份额分割,长女杜雪梅、次子杜雪峰的权益依法得到确认,存款、抚恤金等一并处理清楚。

案情介绍

杜老先生与闵女士育有一女两子:长女杜雪梅、长子杜雪松、次子杜雪峰。2013年,杜老先生与某军队科研单位签订军队现有住房出售协议,购买北京市××区某小区房屋,付清购房款后拥有全部产权,但因政策原因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2020年杜老先生去世,未留遗嘱。杜雪梅、杜雪峰(长女、次子)起诉,请求均等继承房屋使用权,并分割银行存款、抚恤金、丧葬费等。

原告主张,杜雪松冒用二人签名取得全部抚恤金和丧葬费,并掌握杜老先生的存折银行卡,要求返还相应份额;长子杜雪松抗辩称房屋应归其使用、杜老先生生前有五十万元存款由杜雪峰保管,要求一并分割。法院查明:杜雪松长期与杜老先生共同居住;去世后单位发放抚恤金三十九万余元、丧葬费及遗属生活补贴十四万余元,均由杜雪松领取;三人曾签订协议约定抚恤金均分;遗留银行存款经核算共计十八万余元;杜雪峰垫付医疗费、护理费约六万余元,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约八万余元,杜雪松亦垫付约二万五千元;杜雪松主张五十万元保管款证据不足。

法院综合房屋居住使用情况、产权登记情况和杜雪松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等因素,酌定房屋使用权由杜雪松享有40%份额,杜雪梅、杜雪峰各享有30%;银行存款由杜雪松因多尽扶养义务而多分,并支付二原告相应补偿款;抚恤金按三人协议各分得十三万二千余元;丧葬费、遗属生活补贴三人均分;垫付费用经折抵后由杜雪松、杜雪梅向杜雪峰支付相应款项。

律师评析

没有产权证的军队住房,购买时形成的财产权益依然可以作为遗产分割,法院可以确认使用权份额,并统筹处理存款、抚恤金、丧葬费及垫付费用。办理这类案件要把握的是,涉军产、央产房的继承,产权登记受限不代表权益不受保护,关键是固定购房协议、付款凭证与居住事实;抚恤金等款项的分配,以家庭协议或法定份额为准。本案中,居住事实与垫付凭证齐全、协议明确,正是各项权益得以分割确认的关键。

产权证没办下来,不等于权益没着落。

靳双权律师长期办理房产继承与遗嘱、赠与纠纷,熟悉遗嘱效力认定、遗产范围界定与家庭协议的解释规则。2008年创办太远遗嘱继承律师网,围绕房屋继承持续整理裁判观点,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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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 房地产业务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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